長文——危險品運輸規則大全
當你想到危險品是,腦海里可能會出現爆炸物、核廢料等等圖像。
其實,在許多人的家中、身邊就有很多被國內或國際供應鏈視為“危險品”的物體。
由于全球運輸和供應鏈這幾年來發生的事情,特別是中國天津的危險品倉庫爆炸時間,貨代、船代、船公司、航空公司、倉庫、貨物處理人員以及所有參與運輸危險品的人員一時間壓力倍增,以確保每一批危險品貨物符合危險品運輸規則。
什么是危險品?
危險品可以定義為具有危險性質的材料或物品,如果不妥善控制,對人類和動物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對環境和基礎設施都構成潛在威海。
危險品可以是固體、液體或氣體。它們可以是熱的或冷的、刺鼻的或無臭的、透明的或有色的,它們的危害影響可以是最小的,也有可能是致命的。它們可以是純化學品、混合物、制成品或單獨的物品。
這些危險品的影響可能包括對皮膚組織的酸性/堿性燃燒,易燃和/或有毒煙霧的排放,一些產品可能會腐蝕金屬和其他材料,其他的可能是自然爆炸性或遇熱爆炸。某些商品如果不加正確包裝會對環境有害,而還有一些商品對水有危險的化學反映。
對危險品的運輸進行管理,以盡最大可能地遠離事故,這些事故可能會危害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害環境以及破壞運輸工具或其他同行貨物。每種運輸方式(空運、海運、公路、鐵路和內陸航道)都有自己的規定。
國際海運危險品規則(IMDG規則)已經被公認為海上危險品安全運輸的國際準則。IMDG規則旨在保護機組人員并防止危險品貨物造成的海洋污染。
IMDG規則與聯合國政府成員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和“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損害公約”(“73/78防污公約”)的職責義務是一致的,該規則包含關于攜帶海上危險品的術語、包裝、標簽、標牌、標記、裝載、隔離、處理和應急響應的意見。
2014年1月1日IMDG規則“第37-14號修訂”的2014版成為強制性規定。
歐洲的ADR(危險品公路運輸歐洲協議)管理的是在公路上運輸危險品的道路車輛。因為某些獨聯體國家如塔吉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和俄羅斯已經采用了該協議中的條例,它的規則范圍已經超出了歐洲。
在美國,危險品道路運輸則由“聯邦規則”第49條管理,涵蓋了美國內陸、從美國出發和到美國的所有危險品國內運輸。在澳大利亞,危險品公路運輸則應遵守2008年的“危險貨物法”。
國際商定的航空危險品運輸規則是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國際危險貨物管理條例。
在全球運輸危險品意味著這些規定必須在某種程度上相互和諧,因為它們都是被認可被接受的。比如符合美國的規定也必須符合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類似標準。
而實現這一目標的一個方法是應用一個普遍工人的識別代碼分配給各個危險品。
聯合國危險品編號(UN編號)及其標識
聯合國危險品標號是獨一無二的,前面是字母“UN”,用于識別危險品和有害物質。數字由聯合國危險品運輸專家委員會指定,并在各種國際危險品條例之間協調一致。
例如,液氯(用于游泳池)的編號UN1791同時列入ADR和IMDG規則中。如果有人要在這兩個規則中查找這個條目,就會發現它的品名都是以HYPOCHLORITE SOLUTION(次氯酸鈉溶液)的正確名稱列出。正確品名是最能描述該條目所指物質的特性的。這些品名也不全是化學物質。例如UN1057的品名就是“打火機或打火機填充物”。
通過參考IMDG規則或ADR文本,我們可以從UN1791的條目中看出,液氯是“8類”危險品,還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包裝組Ⅱ或包裝組Ⅲ”。
包裝組(PG)用于確定危險品(制品)所制造成的危險程度,PGⅠ是危險最大的,PGⅡ較少,PGⅢ是最不危險的(注意,并不是沒有危險)。
危險品類別是什么?
如上所述的例子中,液氯/HYPOCHLORITE SOLUTION被歸為“8類”。但是什么是8類危險品?
運輸危險品(無論是IMDG/ADR/IATA)分為9類。有些規則還會進一步細分,達到更具體的分類。
下表列出了所有9類危險品,并給出了與該類物質相關的典型危害的標示。
個別危險品等級也設計了自己的危險品標簽。
這些危險品標簽可以在實際貨物或運輸載體(如道路拖車或含有危險貨物的ISO集裝箱)上看到。
危險品對供應鏈的影響。
看到這大家已經知道了危險品是什么了,再來看看它們對供應鏈的影響。
ADR和IMDG規則可被視為關于相關運輸方式的供應鏈中危險品運輸的“使用說明書”。每條規則概述都符合要運送商品類型的某些標準。
ADR和IMDG規則告訴我們——根據所運輸的數量,危險品如何在運輸中進行包裝,例如鐵制、塑料或紙板包裝,應在貨物包裝和運輸載體上放置什么危險品標簽(以及在哪里放置)。它將確定與相關貨物有關的所有“特別規定”。例如,如果實際運輸的數量或重量少于一定數量或重量,某些貨物實際上可能不受IMDG規定的約束,或者特殊規定可能會把攜帶在危險品貨物中的其他貨物排除。兩項守則都制定了在便攜貨柜、罐式集裝箱及散裝貨柜內運輸危險品的條文。ADR甚至劃分了攜帶危險品的車輛可以/不可以使用的道路。
通過最大限度地了解危險品及其處理方式,這些規則和規則也影響了危險品在供應鏈中的運作。從包裝和標簽裝運所產生的額外成本,對運輸單位、船舶裝載的額外監督和關注,到對司機、倉庫、貨物處理人員和岸邊運輸人員的額外強制性培訓都可能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各種各樣直接影響供應鏈的危險品操作指南和要遵循的各種說明十分詳盡,但是每個UN編號都要對應一條規則,到目前已經有3500多條規則了!
未申報的危險品在供應鏈中的危險性。
某些不道德的(有時候是無知)的托運人通過假報、漏報危險品的方式來減少麻煩和成本。比如2011年集裝箱船MV Rena的災難調查中顯示,近20個獨立的貨物集裝箱含有危險品,但沒有一個在出運前向航運公司申報。
和從前難以驗證集裝箱實際重量相同,在不一個個檢查裝載上船的每一個集裝箱的情況下,難以核實其內部貨物。這就是為什么在航運公司或航空公司接受之前申報和查驗貨物至關重要。否則可能導致一些潛在的災難性的事故。
貨物需要根據其特性妥善存放在船上。有時,IMDG規則要求將危險品集裝箱放在船上的甲板上,而如果因沒有申報,該集裝箱被放在甲板下方,那么如果發生火災就更難以進入和解決了。